本基金會因下列情形之一,得對前條對象提供捐款或實物贈與: 一、戰爭或變亂。 二、遭受嚴重天災、癘疫、恐怖攻擊或大規模環境污染。 三、外債危機。 四、其他嚴重影響人民基本生存之困境。 本基金會為前項第三款情形提供之捐款,以配合巴黎俱樂部債務重整決議內容,抵減本基金會對該國之貸款餘額為限。
…際組織依第五條規定以合作融資方式間接提供貸款者,得不適用之;該貸款案件之貸款程序仍應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借款人如係聯合國列為最低度開發中國家、經國際貨幣基金或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給予舉債限制或債務重整之國家,或在前述國家辦理相關發展事務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外國機構或團體者,得報請本基金會董事會同意依據前開政府間國際組織之規定或限制,放寬第一項第四款所定貸款期限及寬限期,以及第五款所定承諾費年…
本基金會保證之個案,有逾期或違約之情事者,本基金會得依契約之規定,先行履行保證義務,清償被保證人之債務;清償後之催收、保全、訴訟、擔保品之執行等程序,由原授信金融機構代為辦理。
…全事務資訊。 各保防安全單位得就前項所列事項,蒐集被調查人下列資訊: 一、國籍、戶籍。 二、刑事案件。 三、行政懲戒或懲罰(處)。 四、品德素行及內部考核。 五、財稅、信用卡、銀行存款、債務、匯款紀錄及其他經濟、財務狀況。 六、醫療紀錄。 七、心理測驗、科學儀器檢測。 八、其他為確保國防安全事務之資訊。 為蒐集前項第七款之資訊,得對被調查人施以心理測驗、科學儀器檢測。
各預算支用單位於年度終了前,已發生而尚未清償之債務或契約責任部分 ,及履行契約之有關作業費用,於年度收支結束前未支付,必須轉入次一 年度繼續支付者,稱為歲出應付款。並應於規定限期內,循預算分配系統 呈報國防部核轉行政院核定。其呈報期限另訂之。
預算支用單位,申請保留歲出應付款 (含以前年度) ,應逐案編製「歲出 應付款保留申請表」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一九) 。先送有關財勤單位 查核表列未支出債務數或預算餘額相符,予以證明後,並編製「申報保留 歲出應付款統計表」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二○) ,檢同契約或奉核准 之有關文件,一併呈報上級預算分配單位核轉。 委託預算須辦保留者,由受委託單…
被告死亡後遺留之財物,應通知其配偶或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 家屬具領。其親屬之住址不詳者,應定期公告,命其於一年以內具領,逾 期無人承領時,其遺留財物於清償債務後,如有賸餘,歸繳國庫。但其生 前有遺囑者,照其遺囑辦理。
…信案件。 二、一定金額以上授信案件之展期。 三、與逾期放款債務人及其保證人進行一定金額以上之和解或協議案件。 前項所稱一定金額,其額度由各社理事會視業務情形訂定之。該一定金額以下之案件,由副總經理、營業單位各級主管依分層負責之授權制度決定其准駁。 …
會計室應根據本處業務或工作計畫之預定實施進度編擬分配預算核定後, 應嚴格遵照執行,各項經費不得提前支用,亦不得為超過法定預算之債務 或契約責任之承諾。
會計室於年度終了對本處經費已發生債務或契約責任需保留經費於下年度 繼續支用者,應根據契約或其他確實之原始證件依照法令規定報請核准保 留。
…二十八) 新登錄土地規定地價及土地分割後重新規定地價事項。 (二十九) 國有非公用土地涉及都市計畫變更事項。 (三十) 日人他項權利登記之塗銷。 (三十一) 代管無人繼承遺產之登記及債權債務之清理。 (三十二) 抵繳遺產稅財產之登記及委託保管。 (三十三) 國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案件之處理。 (三十四) 國有非公用財產檢核之規劃、督導、考核及報告之撰擬。 (三十五)…
…關處理事宜及案件追蹤管制。 (十四)為民服務重點工作項目擬訂執行及考核事項。 (十五)全功能櫃檯服務作業之執行及督導。 (十六)稅務題庫電腦語音及傳真作業。 (十七)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課稅資料管理作業。 (十八)公務機關查調財產及所得課稅資料之報部核示。 (十九)依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申請有關資料或卷宗之相關業務( 資…
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經費存款之剩餘,得由支用經費機關,將已發生之債務 或契約責任部份,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十日內,聲請保留,由公庫主管機 關核明通知代理公庫之銀行或郵政機關,予以保留,並將餘額歸入收入總 存款。 前項保留之款,如該會計年度終了後滿三個月仍未支出者,應由代理公庫 之銀行或郵政機關,歸入收入總存款,並報告公庫主管機關。
…準是否合於規定。 (四)抽查其購入或處分,是否取得合法憑證;相關處分損益,是否依規定列帳。 (五)抽查其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或投資損失,是否依規定列帳。 四、應收票據與應收帳款: (一)擇要向債務人發函詢證。 (二)查明如有非因營業行為發生之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是否轉列適當科目。 (三)會同盤點庫存票據,並與帳冊核對;其交銀行託收者,應查核銀行託收之憑證。盤點日如非資產負債表日,應調節其…
財務狀況申報之項目如左: 一、稅務關務人員本人、配偶及其同居受扶養親屬所有之土地、房屋 汽 車、債權、公司股票及事業投資、銀行存款、存單、信託資金及其他 有價證券,暨上列財產所在處所及取得各該財產資金來源。 二、稅務關務人員本人、配偶及其同居受扶養親屬所負之債務,具有確實 證明者。
…: 一、租金支出,應查核其約定支付方法及數額,其支出數額超出部分應不予認定。 二、支付租金,以實物折算者,應查明當地之市價予以核算。但租賃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三、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及支付任何損費或稅捐,經約定由承租人負擔者,視同租金支出。但承租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資產者,其約定負擔之租賃物修繕、維護、保險、稅捐等費用,得按其支出科目列支,並免視為出租人之租金收入。 四、給付…
…產或費用,免按時價列帳;辦理當期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將該項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予以減除。 二、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於解散、廢止時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按時價作為銷售額者,該項貨物之估價,於辦理清算所得申報時,仍應依所得稅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以時價或實際成交價格為準。 三、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按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
… 一、租金支出,應查核其約定支付方法及數額,其支出數額超出部分應不予認定。 二、支付租金,以實物折算者,應查明當地之市價予以核算,但依租賃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三、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及支付任何損費或稅捐,經約定由承租人負擔者,視同租金支出。但承租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資產者,其約定負擔之租賃物修繕、維護、保險、稅捐等費用,得按其支出科目列支,並免視為出租人之租金收入。 四、給付…
…法計算損益者,其約載分期付款售價與現銷價格之差額部分之債權,不得提列備抵呆帳。 五、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有下列情事之一,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 (一)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 (二)債權中有逾期二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上述債權逾期二年之計算,自該項債權原到期應行償還之次日起算…
營利事業帳載應付未付之帳款、費用、損失及其他各項債務,逾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者,應於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請求權可行使之日與帳載債務發生日期不同,或有時效中斷情事,致未逾請求權時效者,應由營利事業提出證明文件據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