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設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其任務如下: 一、國家資通安全政策之協調及推動。 二、國家資通安全應變機制之協調及推動。 三、國家資通安全重大計畫之諮詢及審議。 四、跨機關資通安全事務之協調及推動。 五、資通安全工作辦理情形之督導及評核。 六、其他有關國家資通安全業務之督導、協調及推動。
本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院長或副院長兼任;副召集人由行政院院長指派之政務委員及主管機關首長兼任;協同副召集人一人,由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兼任;委員二十九人至三十七人,除召集人、副召集人及協同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
本會報決議及交付執行事項,以行政院名義行之,由主管機關定期追蹤管考,並得辦理績效評核。
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建築物修繕補助及審查所需人事、加班等行政作業經費,其補助額度如下: 一、受理申請第十條第一項建築物共用部分修繕及申請第十一條第一項建築物修繕補助者,每棟補助行政作業費新臺幣五千元。 二、受理申請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者,初步評估每棟補助行政作業費新臺幣五百元,詳細評估每棟補助行政作業費新臺幣五千元。
…計畫說明提要或未及納入預算之議會同意墊付函等相關文件,申請撥付核定補助額度剩餘款項。 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執行機關完成審查補助費用需求計畫書並核定補助額度後,檢附前項第一款所列文件,申請一次撥付行政作業費補助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