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依法退除役之軍人,具有附表一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各該等考試。 前項所稱退除役之軍人,指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且領有榮譽國民證者。 現役軍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持有權責機關出具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退伍之證明文件者,準用第一項規定: 一、服役十年以上且服滿現役最少年限。 二、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經核定有案。
…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
前條第一、二款所稱社會工作相關科、系 (組) 、所,係指社會工作、社 會政策與社會工作、青少年兒童福利、兒童福利、社會學、社會教育、社 會福利、醫學社會學等科系 (組) 、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公務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至第三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運作及個案實際情況依權責辦理: 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 二、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三、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 四、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或重大傷病,且須侍奉。 五、配…
… 二、充任地方法院合議案件之陪席法官及受命法官,期間共二年。 三、獨任辦理地方法院少年及流氓感訓案件以外之民、刑事有關裁定案件 或民、刑事簡易程序案件或刑事簡式審判程序案件或民事小額訴訟程 序事件,期間為一年。 …
…罪判決確定者。 三、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 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四、經依檢肅流氓條例裁處感訓處分確定者。 五、曾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二條至第三十一條、刑法第十 六章妨害性自主罪、第二百三十條至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四十條 至第二百四十三條或第二百九十八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六、曾經…
…衡鑑與心理治療、物質濫用與依賴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性格與適應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五、臨床心理學特論(二)(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 六、臨床心理學特論(三)(包括飲食障礙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壓力身心反應與健康行為)。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
… 五、臨床心理學特論 (二) (包括心智功能不全疾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 療、精神病之心理衡鑑與心理治療、兒童與青少年發展障礙之心理衡 鑑與心理治療) 。 六、臨床心理學特論 (三) (包括精神官能症之心理…
本辦法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少年矯正學校所在之地方法院檢察署及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指派檢察官、法官前往少年矯正學校實施考核。
前條應考核之內容為少年矯正學校有關刑罰、感化教育事項之執行情形,每年至少一次。
依前二條規定考核結果及改進建議事項,應由檢察官、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填載考核報告表通知少年矯正學校,並副知法務部列為追蹤考核資料;其報告表格式如附表。
少年矯正學校於檢察官及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前往考核時,應提供相關資料以供參考。
…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三、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或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但獲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或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佳教練獎:培訓運動選手成績優良,為國爭光,對國家有具體貢獻之教練。 四、最佳運動團隊獎:於運動競賽有傑出表現之運動團隊。 五、最佳新秀運動員獎:於各該運動賽會有傑出表現,十三歲至十八歲具潛力之青少年選手。 六、最佳運動精神獎:具有令人感佩之運動精神,足為國人效法之運動選手。 七、特別獎:各該年度有提升國家榮譽之特殊運動成就或事蹟,足為國人表率之運動選手、教練、運動團隊、個人或團體。 八、…
…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五、經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教育實習機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六、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罰,經師資培育之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中央主管機關確認,有不得參加本考試之必要。 七、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本標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良 好。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 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 課…
聲請法院以電子儲存媒體離線交付方式複製電子卷證,其複製費用徵收之項目及數額,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比照「法院辦理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複製電子卷證費用徵收標準」之規定徵收。 前項電子卷證,指經由法院電子掃描作業中心建置,以電子紀錄型態存在之刑事案件及少年事件卷證檔案。
應受尿液採驗人經合法通知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到場而拒絕採驗者,警察機關或執行保護管束者得報請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許可,強制採驗。但有正當理由,並經警察機關或執行保護管束者同意者,得另定期日採驗。 前項強制採驗,須強制到場者,由警察機關協助執行到場。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第一項強制採驗之執行結果,應通知許可強制採驗之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