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十七)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明細表 格式三–一 (三十八)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明細表 格式三–二 (三十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明細表 格式三–三 (四十) 短期債務明細表 格式三–四 (四十一)應付票據明細表 格式三–五 (四十二)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格式三–六 (四十三)應付保險及再保賠款與給付明細表 格式三–七 (四十四)預收款項明細表 格式…
…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償付之總金額,及超過十二個月後 償付之總金額,應分別在財務報表表達或附註揭露。 資產負債表之負債科目分類及其帳項內涵與應加註明事項如下: 一、流動負債:人身保險業因營業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 中清償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之負債;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 個月內清償之負債;人身保險業不得無條件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十二個月清償之負債。…
…(三十六)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明細表 格式三–一 (三十七)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明細表 格式三–二 (三十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明細表 格式三–三 (三十九)短期債務明細表 格式三–四 (四十)應付票據明細表 格式三–五 (四十一)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格式三–六 (四十二)預收款項明細表 格式三–七 (四十三)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明細表。…
保險人解散清算時,專設帳簿之資產在清償因了結專設帳簿而生之費用及債務後,賸餘之財產,應按專設帳簿資產內保險人及要保人所有受益權價值之比例分派予保險人及要保人或受益人。
…損失得分年攤銷,或期中財務報告因非重要子公司或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相關損益金額係採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經其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或核閱報告者,不在此限。 十二、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 十三、發生舞弊、訴訟、投資或業務經營不善,有影響商譽或財務健全之虞者。 十四、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者。 人身保險業有前項各款所定…
…權益法之投資及相關損益金額係採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經其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或核閱報告者,不在此限。 十二、主要往來再保險人發生清償能力不足之情事。 十三、資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 十四、發生舞弊、訴訟、投資或業務經營不善,有影響商譽或財務健全之虞者。 十五、依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逾期放款及催收款之轉銷者。 前項第十二款所稱主要往來…
…曾犯詐欺、背信、侵占或貪污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滿二年。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三、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 四、受破產宣告或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經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有前項第四款或第五款情事者,不得充任安定基金之董事,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並由主管機關通知法院為登記。 安定基金之董事…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逐日計算每一信用帳戶內之擔保品價值與委託人債務之比率,其低於規定之比率時,應即通知委託人於限期內補繳差額。 前項比率及補繳期限,由證券金融事業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因價格變動,而使委託人信用帳戶擔保品價值扣除其債務後之淨值增加時,不得對該委託人交付相當於該增加金額之價款或有價證券或商品,或抵充融資自備款、融券保證金。
…: 一、集中交易市場因不可抗拒之偶發事故停止超過一個營業日之集會或回復集會。 二、證券交易所、會員及證券自營商、證券經紀商之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因執行職務涉訟或受訴訟上之判決或為破產人、強制執行人之債務人,或有銀行退票,拒絕往來之情事或依證券交易法應受解除職務之處分者。 三、會員入會或退會。 四、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與證券交易所間,關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之訂立、變更、或終止。 五…
…備者,應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營業利益等項目予以比較說明。 (二)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應就該轉投資事業之營運情形、對公司投資損益之影響加以說明。 (三)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就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之增減情形、利息支出、營業收入等項目及每股盈餘予以比較說明,並分析財務結構。
…益與其對公司獲利能力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2.轉投資特許事業者,應敘明特許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許可情形及其核准或許可之附帶事項是否有影響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三)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
…備者,應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營業利益等項目予以比較說明。 (二)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應就該轉投資事業之營運情形、對公司投資損益之影響加以說明。 (三)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就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及負債總額之增減情形、利息支出、營業收入等項目及每股盈餘予以比較說明,並分析財務結構。
…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會得退回其案件: 一、最近連續二年有虧損者。但依其事業性質,須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營利能力者,不在此限。 二、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 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或了結後尚未逾三年者。 四、對已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而有未履行發行及認股辦法約定事項之情事,迄未改善或經改善後尚未滿三年者。 五、其他本會為…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應逐日計算每一信用帳戶內之擔保品價值與客戶債務之比率,其低於規定之比率時,應即通知客戶於限期內補繳差額。 前項比率及補繳期限,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因價格變動而使客戶之信用帳戶擔保品價值扣除客戶債務後之淨值增加時,不得對客戶交付相當於該增加金額之金錢或有價證券或商品,或抵充融資自備價款、融券保證金。
…構所負境外結構型商品之義務負連帶責任或自為保證機構。 三、境外結構型商品應符合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規定。但第一款信用評等之規定得以發行機構所屬證券商或本國銀行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取代之。 符合前條規定條件之證券商得接受專業機構投資人或高淨值投資法人委託買賣前項境外結構型商品。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可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一)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1.證券商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
…失互抵之淨額屬之。 (五)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損失):凡自營、承銷部門所取得之營業證券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利益與損失互抵之淨額屬之。 (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已實現淨損益:證券商出售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所產生之利益與損失互抵之淨額屬之。 (七)金融資產重分類淨損益,係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可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一)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1.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