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輔助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向本會申報: 一、期貨交易輔助人或其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因業務上關係發生訴訟、仲裁或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期貨交易輔助人為破產人、有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情事。 二、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及業務員有期貨交易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情事。 三、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業務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有違反期貨交易…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可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一)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1.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
…,扣除符合資本化部分。 五、金融資產重分類淨損益,係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自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重分類至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淨利益(損失)。 (二)債務工具投資自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重分類至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淨利益(損失)。 六、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益:係指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自帳上除列原已認列之按攤銷後成本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可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一)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1.期貨結算機構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
…,扣除符合資本化部分。 五、金融資產重分類淨損益,係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自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重分類至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淨利益(損失)。 (二)債務工具投資自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重分類至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淨利益(損失)。 六、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益:係指期貨結算機構自帳上除列原已認列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本辦法所稱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登記之民 營事業,其還款期限超過一年之左列各款外幣債務: 一、國外金融機構 (包括中華民國境內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之借款。 二、國外供應商提供分期付款進口之融資。 三、國外母公司之貸款。 四、海外公司債。 五、其他外幣債務。
民營事業引進第二條所列各款外幣債務,應於簽約後十五日內,檢具相關 文件,並填列「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申報表」之「上表」,向本行外匯局 申報簽約金額並編列債號。嗣後辦理動支匯入及還本付息匯出,如需結售 成新台幣及以新台幣結購時,應…
…體可行之改善方法,或查明其方善方法是否有效。 (四)查明受查金融機構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時,是否已依銀行法第六十四條辦理。 (五)查明受查金融機構因業務狀況有惡化趨勢,已無法自行改善,致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時,應立即向本部提出報告。 二、有第三條第一款第二目情事時,其得採取之主要查核程序為: (一)查明受查金融機構已否訂定相關內部控制程序,以監督控制各項業務之經營均能符合有關…
…下列事項: 一、學校法人曾否依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辦妥財團法人變更登記,不動產產權及學校財務是否清理就緒。 二、是否妨礙學校發展或校務進行。 三、其收入是否用於積極發展校務。 四、有無償還債務能力或確定之經濟來源。 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與教學無直接關係之不動產,指籌設學校計畫書與擴充計畫以外之土地及建築物。
…度之起迄以曆年制為準。 二、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三、設置會計簿籍,各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告,應自決算報本部備查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 四、經費收支須有合法憑證。各種憑證,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應自決算 報本部備查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五、年度經費決算除應依預算費用科目列報外,另應依年度辦理業務活動 列載各項活動之經費支出。 六、其設有附屬作業組織者,附屬作業…
…學校獲得政府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等相關規定所為之補助或委託辦理之收入。 五、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學校提供場所及設施等,所收取之收入。 六、受贈收入:學校無償收受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之權利或債務之減少。 七、投資取得之收益:學校依本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所投資取得之有關收益。 八、其他收入:非屬前七款之自籌收入者。
…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相關法令命其限期改善者,於改善期間不得辦理推廣教育,學校並應即對外公告: 一、學校財團法人或學校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 二、學校積欠教職員工薪資累計達三個月以上或未經協議任意減薪。 三、院、所、系、科及學位學程師資質量基準不符合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規定。 四、教…
…下列事項: 一、停辦之原因。 二、學校基本資料。 三、學校設施設備、檔案資料及校產之處理規劃。 四、現有教職員工之離職、退休及資遣等相關規劃。 五、現有學生授課及轉學輔導規劃。 六、學校債務清償或政府獎補助及委辦經費處理規劃。 七、學校法人停辦所設學校後之法人後續規劃。 八、其他有關停辦事務之規劃。 前項第四款規劃,應包括發給下列教職員工慰助金相關規定,且發給基準應不低於私立高級…
讓售自國外輸入免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之自用機器、設備至課稅區者,應經管理局核准,並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園區事業因生產計畫改變,不需使用。 二、園區事業宣告解散。 三、園區事業因清償債務,經依法強制執行。 四、園區事業經管理局勒令遷出園區。 五、因機器設備需汰舊換新。 六、其他因營運所生之特殊情形。
…度之起迄以曆年制為準。 二、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 三、設置會計簿籍。各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告,應自決算報本會備查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 四、經費收支須有合法憑證。各種憑證,除有關債權債務者外,應自決算 報本會備查之日起至少保存五年。 五、決算除應依預算費用科目列報外,另應依年度辦理業務活動列載各項 活動之經費支出。 六、有附屬作業組織者,附屬作業組織之會計事…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債權,指對他人有請求給付金錢之權利;所稱債務,指應償還他人金錢之義務;所稱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指對未發行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之各種公司、合夥、獨資等事業之投資。
本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一定金額,依下列規定: 一、現金、存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及對各種事業之投資,每類之總額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二、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每項(件)價額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公職人員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應一併申報之財產…
財團法人解散並清償債務後,其剩餘財產之歸屬,應依民法及原子能法規 之規定辦理。
採礦權之抵押權消滅登記,應由採礦權者與抵押權者檢具下列書圖文件,共同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一份。 二、債務清償或其他有關抵押權消滅證明二份。 三、其他證明文件。 前項抵押權者所在不明,不能共同申請抵押權消滅登記,得由採礦權者提出確定之終局判決,向主管機關申請。 採礦權及其抵押權同歸一人者,應申請為抵押權消滅之登記。但抵押權之存續於採礦權者或第三人有法律上之利益者,不在此限。
投資合作人將全部或部份股權轉讓第三人前,應先將其轉讓股權之條件包 括轉讓人與承讓人名稱、地址、轉讓價格、承擔權益、財產債務及其他約 定之權利與義務,以書面向國營石油事業機構申請。國營石油事業機構於 收到轉讓申請書日起六十日內,應將轉讓條件之審查意見以書面通知轉讓 人。 國營石油事業機構於收到轉讓申請書日起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