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人就繫屬於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之案件,得預付費用,請求該院承辦人員影印該案卷宗之全部或一部,由法院寄送與聲請人。
…或至機場、港口辦理退稅。 二、依據退稅明細申請表所載之應退稅額,扣除手續費後之餘額墊付外籍旅客,連同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開立之統一發票(應加註「旅客已申請特約市區退稅」之字樣)、外籍旅客特約市區退稅預付單(以下簡稱特約市區退稅預付單)一併交付外籍旅客收執。 三、告知外籍旅客如於出境前將特定貨物拆封使用或經查獲私自調換貨物,或經海關查驗不合本辦法規定者,將依規定追繳已退稅款。 四、告知外籍旅客應…
…。 二、行動經營者為提供號碼可攜服務得依本辦法規定將必要之用戶資料提供予其他經營者、第二類電信事業及集中式資料庫管理者。 三、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得酌收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 四、對預付卡用戶提供號碼可攜服務時,行動經營者對其儲值餘額之處理方式。 行動經營者與其既有用戶訂定之服務契約未包括前項各款事項者,行動經營者應於號碼可攜服務實施日前四十五日起一個月內,另以書面告知既有用戶。
… 四、無形資產之使用,包括授權、再授權、提供他人使用或其他安排。 五、服務之提供,包括行銷、管理、行政、技術、人事、研究與發展、資訊處理、法律、會計或其他服務。 六、資金之使用,包括資金借貸、預付款、暫付款、擔保、延期收款或其他安排。 七、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交易類型。
… (三)書畫:A2 以下掃描每影幅一百二十七元;A1 以下每影幅一百七十元。 (四)前三目規定之掃描收費不包括影像後製及詮釋資料著錄,以實際掃描影幅計價,於申請時確認掃描標的及數量後收費(採預付款),並由申請者自備儲存媒體。
…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存貨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時,應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沖減金額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醫務成本。 (三)存貨有提供作質、擔保或受債權人監視使用及相關情事,應予揭露。 八、預付款項:指預付費用及預付購料款等。 九、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指於目前狀況下,醫療法人可依一般條件及商業慣例立即出售,且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完成出售之非流動資產或待出售處分群組內之資產。 十、其他流動…
…明細表。 (五)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六)應收票據明細表。 (七)應收帳款明細表。 (八)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九)本期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十)存貨明細表。 (十一)預付款項明細表。 (十二)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十三)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十四)基金變動明細表。 (十五)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十六)透過其他綜合損…
…事者。 二、第二條第五款至第八款、第九款第四目及第十三款所定情事者。 三、公司辦理重整、破產或解散者。 四、公司發生重大虧損,致有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停業之虞者。 五、公司流動資產扣除存貨及預付費用後之金額加計公司債到期前之淨現金流入,不足支應最近期將到期之本金或利息及其他之流動負債者。 六、已發行之公司債採非固定利率計息,因市場利率變動,致大幅增加利息支出,影響公司支付本息能力者。 …
… 經營者與其使用者訂定之服務契約範本,應載明第二項各款事項,於實施前報請本會核定,並不得違反電信法令及營業規章之規定;變更時亦同。 經營者應依經核定實施之服務契約範本,與使用者個別訂立服務契約。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經營本業務之服務者,亦同。 經營者與其使用者間服務契約範本之變更或修正,應於實施前以媒體公告其內容。
經營者應核對及登錄其使用者之資料,經載入經營者之系統資料檔存查後始得開通,並至少保存至服務契約終止後一年,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經營者應提供之;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經營本業務之服務者,亦同。 前項使用者之資料,包括使用者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所指配號碼等資料。 第一項使用者資料之載入,應於經營者受理申請二日內完成。
經營者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經營本業務之服務者,應每週複查其使用者資料,如有使用者已經啟用服務而無使用者資料之情形,經營者應通知使用者於一週內補具,逾期未補具者,經營者應暫停其通信。 前項規定,經營者應於其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範本內定之。
…紀錄表。 (三)經費印領清冊。 (四)臨時性工作計畫執行報告。 (五)領據。 (六)保險費用補助之原始憑證。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前項第四款之經費,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以預付方式,辦理經費核撥事宜 。
…收回者應即報請審計機關核辦。 乙、五十五年度以後剔除款項部分 (1)凡管總費用或營業外支出之什項支出暨各項費用中之交際費其超 過法定預算支出之數經年度決算核定准予轉列預付費用由該事業 機關主管在其下年度任內之同科目預算撙節勻支者應即於接到決 算最後審定通知時一次由預付費用轉入各該費用科目作正開支以 便控制預算。 …
…耐用年限內分攤。 十八、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指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遞轉後期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有關之未來期間可回收所得稅金額。 十九、其他資產:係不能歸屬於以上各類之資產,包括預付款項、服務合約資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非營業資產、雜項資產、存出保證金(含以上各類資產作為存出保證金)、暫付及待結轉款項、存出再保履約準備金、遞延費用、特殊用途基金及其他什項資產等。 (一)預付…
聲請人閱卷,除閱覽外,得繳納費用請求抄錄、影印、列印、攝影、電子掃描或交付光碟。並得預付費用,請求行政法院承辦人影印該案卷宗之全部或一部,由行政法院寄送與聲請人。
各項預付款、墊付款,除因契約責任尚未終了,必須留待繼續清理者外,均應沖轉或收回,如有未及沖轉或收回者,應敘明原因,並訂定沖轉或收回時限。
收回當年度及以前年度支付之款項(含以前年度保留款於當年度支付者),或收回以前年度預付之保留款項,應於一月十日前解繳,辦理沖回。
…者與其使用者訂定之服務契約範本,應載明第二項各款事項,於實施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並不得違反電信法令及營業規章之規定。變更時,亦同。 經營者應依經核定實施之服務契約範本,與使用者個別訂立服務契約。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經營本業務之服務者,亦同。 經營者與其使用者間服務契約範本之變更或修正,應於實施前以媒體公告其內容。
經營者應核對及登錄其使用者之資料,經載入經營者之系統資料檔存查後始得開通,並至少保存至服務契約終止後一年,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時,經營者應提供之。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經營行動寬頻業務之服務者,亦同。 前項使用者之資料包括使用者姓名、住址、二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及所指配號碼等資料。 前項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於本國自然人申請時,指國民身分證及護照之…
經營者以預付卡或其他預付資費方式經營本業務之服務者,應每週複查其使用者資料,如有使用者已經啟用服務而無使用者資料之情事,經營者應通知使用者於一週內補具,逾期未補具者,經營者應暫停其通信。 前項規定,經營者應於其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範本內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