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提供之信託財產書件及資料,應包含表彰信託財產之標示、權利性質、法定用途、使用許可或管制、與信託財產有關之債務明細、信託財產上之負擔等證明文件。
委託人依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所提供之債務明細書面文件,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信託財產所擔保債務明細。 二、債務餘額明細。 三、委託人對於第三人所為之其他承諾、保證或借貸等直接或間接之債權債務關係,於不履行時將影響信託事務之執行效果者,其債務明細。
債權人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或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或所得資料,應依本標準規定繳納服務費。
債權人每申請查調一位債務人之財產資料,應繳納服務費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債權人每申請查調一位債務人之所得資料,應繳納服務費新臺幣二百五十元;申請查調同一債務人二個以上年度所得資料者,應依每一年度分別收取服務費。
本辦法稱逾期放款,指已屆清償期而未受完全清償之各項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 前項所稱清償期,對於分期償還之各項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以約定日期定其清償期。但信用部依契約請求提前償還者,以其通知債務人還款之日為清償期。
…圍如下: 一、積欠本金逾清償期三個月以上者。 二、本金未到期而利息已延滯六個月以上者。 三、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未按期攤還逾六個月以上者。 四、放款清償期雖未屆滿三個月或六個月,但已向主、從債務人訴追或處分擔保品者。 經協議分期償還之放款符合下列條件者,得免予列報逾期放款。但於免列報期間再發生未依約清償者,仍應予列報: 一、原係短期放款者,以每年償還本息在百分之十以上為原則,惟期限最長…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依下列規定積極清理: 一、經評估債務人財務、業務狀況,認為尚有繼續經營價值者,得酌予變更原授信案件之還款約定,提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後,依分層負責之授權額度,由有權核貸者或理事會核准。 二、依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積極清理。 三、經評估主、從債務人確無能力全部清償本金,得擬具處理意見,提供授信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由理事會或授權總幹事核准成立和解。
逾期放款及催收款,應積極辦理催理,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 一、債務人因死亡、解散、逃匿、和解、破產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 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法受償,或執行無實益。 三、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
經依規定程序轉列呆帳之各項放款,其債權仍應列帳記載,並詳列登記簿備查。由有關業務單位隨時注意主、從債務人之動向,發現主、從債務人有可供執行之財產時,應即依法訴追。
…達百分之十點五以上。 三、最近一季底逾期放款比率百分之一以下。 四、信用評等等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BBB-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A-3級以上。 (二)經穆迪評級(Moody's Ratings)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Baa3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P-3級以上。 (三)經惠…
…發行者外,其餘債券及票券之信用評等,或該債券及票券之發行人、保證人或承兌人之信用評等等級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Poor’sCorporation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 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A-3 級以上。 二、經穆迪投資人服務公司(Moody’sInvestorsService)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 級以上或短期債務…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包括業權型特種基金 預算及政事型特種基金預算之編製,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照本辦法辦 理。 前項業權型特種基金 (以下簡稱業權基金) 包括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政 事型特種基金 (以下簡稱政事基金) 包括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 計畫基金。 各基金之名稱於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前,得經行政院核定調整修正。
… 定辦理。 六、請求國庫現金增資或增撥基金計畫。 七、職技訓練計畫。 八、汰購管理用公務車輛計畫,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 要點」規定辦理。 九、作業基金及政事基金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 十、作業基金及政事基金科技發展計畫,應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 業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十一、作業基金及政事基金重要社會發展計畫,應依「政府重要社會發展 …
…,依規 定時間核轉及副知有關機關: 一、購建固定資產、資金轉投資、請求國庫現金增資或增撥基金、長期債 務舉借及償還、設置及應用電腦等計畫,應核轉行政院主計處,但營 業基金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免予辦理。上述屬重要公共建設及購 建固定資產計畫,並應核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二、預算員額異動計畫,應核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三、職技訓練計畫,應核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各先期審議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財政部應就各基金之由庫增撥或收回額、應繳庫額、購建固定資產、 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等,提出書面意見,送行政院主計處,但營 業基金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免予辦理。 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國家科學委員會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應 分別就重要公共建…
行政院主計處應依據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審查結果,按營業及 非營業兩部分分別彙案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連同 各附屬單位預算,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簽報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議通過 後,依規定時間提出立法院審議。 前項非營業部分應按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債務基金 分類綜計。
總預算稱歲入、歲出者,係指本年度之一切收入及支出,但不包括債務之 舉借、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
歲入預算,應按來源別科目編列;歲出預算,應按基金別、政事別、機關 別科目編列;融資性收支預算,應按債務之舉借及償還之數額編列。
申請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為社員者,對於入社前該合作社所負之債務與舊社員負同一責任。 入社股金新臺幣壹萬元以上,以現金繳納為限,社股金額每股至少新臺幣六元,至多新臺幣一百五十元,在同一社內,必須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