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之宣導與執行。 九、全場人力之分配運用及獎懲考核。 十、修車資料之記錄填寫與登錄作業。 十一、各項工具、設備之請領與保養(管)。 十二、新製(委修)零配件之中間檢查。 十三、差勤及加班申請提報。 十四、維修人員專業養成訓練。 十五、事務用品之請領與保管。 十六、其他交辦事項。
…分配運用及獎懲考核。 十二、修車資料之記錄填寫與登錄作業。 十三、各項外包業務考核與監造工作。 十四、各項工具、設備之請領與保養(管)。 十五、新製(委修)零配件之中間檢查。 十六、差勤及加班申請提報。 十七、維修人員專業養成訓練。 十八、事務用品之請領與保管。 十九、其他交辦事項。
…產官學技術合作及執行事項。 七、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之宣導與執行。 八、全場人力之分配運用及獎懲考核。 九、修繕資料之記錄填寫與登錄作業。 十、各項工具、設備之請領與保養(管)。 十一、差勤及加班申請提報。 十二、研發及維修人員專業養成訓練。 十三、業務用品之請領與保管。 十四、其他交辦事項。
總務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出納工作、員工福利、薪什費之造單、逾時加班費、誤餐費之請領、員工加班及獎金統計、現金日記帳處理。 二、宿舍管理。 三、職工福利、採購核銷。 四、文康活動執行事宜。 五、公文收發、印信典守、文書檔案等管理。 六、辦公大樓設備維護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七、一般性財產、保管品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八、辦理個人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分發用人單位服役期間之服勤管理,以用人單位依本條例第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辦理。 前項用人單位訂定之研發或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除役男工作時間、請假、休假、加班等內容事項,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最低標準外,依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辦理。
… 四、職務歸系、銓審、請任(免)事項。 五、待遇、福利、各項補助之研擬審核事項。 六、公務人員及眷屬保險、福利互助、文康活動事項。 七、平時考核、考績(成)、獎懲、法官評鑑事項。 八、差勤、加班管理事項。 九、聘僱人員派充及替代役人員人事事項。 十、人事甄審委員會、考績委員會辦理事項。 十一、法官候補、試署及辦案書類事項。 十二、訓練、進修、研究、講習、輪調事項。 十三、職員退撫…
…執行公務不力,情節輕微。 二、穿著制服或執行公務時,服裝儀容或配備不合規定。 三、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影響警譽,情節輕微。 四、處事不當,影響警譽,情節輕微。 五、溢領各項津貼、補助費、加班費、獎金等,未受刑事處分,情節輕微。 六、遺失服務證或刑警徽等足資證明警察人員身分之證件。 七、對上級交辦工作,執行不力,情節輕微。 八、對公物保管(養)不力或使用不當,情節輕微。 九、無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記過: 一、不遵規定執行職務或執行重要公務不力,情節嚴重。 二、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影響警譽,情節嚴重。 三、處事不當,影響警譽,情節嚴重。 四、溢領各項津貼、補助費、加班費、獎金等,未受刑事處分,情節嚴重。 五、遺失重要公物或保管(養)不當,情節嚴重。 六、參與賭博財物或住宅供人賭博。 七、非因公涉足色情、賭博、涉毒或其他不妥當之場所。 八、未依規定辦理常年…
…: 一、執行公務有重大疏(缺)失。 二、違抗命令,或誣控侮辱、威脅長官。 三、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影響警譽,情節重大。 四、處事不當,影響警譽,情節重大。 五、溢領各項津貼、補助費、加班費、獎金等,未受刑事處分,情節重大。 六、遺失武器或執勤相關配備,情節重大。 七、執行特定警衛工作有重大疏忽,致生不良影響。 八、對地方重大治安事件疏於防範或處理失當,致生不良後果,有虧職守。…
…法第 七十八條(現為第九十九條)之規定辦理者應連帶負責。 (3)凡屬於員工福利性質支出經予剔除者應即向職工福利組織收回。 (4)凡經剔除之員工私人支出及超支之出差費加班費等應即由員工薪 資內扣回。
…遷調、任用、銓審及約聘僱人員之聘僱用事項。 三、職員平時考核事項。 四、職員獎懲案件之簽辦。 五、職員考績(考成)案之擬辦。 六、職員訓練進修之擬辦。 七、員工出國案件之擬辦。 八、職員加班、差假之管制、登記及值班安排。 九、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事項之擬辦。 十、退休人員及在職死亡人員遺族之照護。 十一、職員各項補助之審核。 十二、職員各項聯誼與文康活動之籌辦。 …
…得按代理職務之加給表支給;未具代理職務適用之加給表所列支給條件者,不得支給加給。 第二項所稱連續十個工作日,指扣除例假日後,連續出勤合計達十個工作日。但職務代理人例假日因公出差、業務輪值出勤或奉派加班,如係執行被代理人職務上之業務,得併計工作日;職務代理人奉准給假期間視為代理連續,但不予計入工作日。
聘用或約僱人員未具休假三日資格者,每年應給休假三日。但在同一年度內已請畢及已給予未休畢休假加班費或其他獎勵之休假日數,均應予扣除。未請畢者,視為放棄。 前條第二項、第四項但書人員休假之核給,不適用前項規定。
例假日、休假年資採計、休假補助費及未休畢休假加班費等相關事項,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其他公務人員法令。
聘用或約僱人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數以外執行職務者為加班,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但因單位預算之限制或必要範圍內之業務需要,致無法給予加班費、補休假,應給予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平時考核之獎勵。 前項加班費之支給及補休假,準用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之規定。
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之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地方主管機關;其補助項目,包括薪資、雇主應負擔之勞保費、健保費、離職儲金、年終獎金。但差旅費、加班費、離島與偏遠加給所需增列之費用,由地方主管機關自籌經費支應。 前項經費,應依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所定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並依地方主管機關財力級次,予以補助。
給與福利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員工給與政策之規劃及俸(薪)給通案調整之擬議。 二、行政機關、公立學校及軍事機關員工俸(薪)給支給案件、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給與案件之擬議。 三、員工獎金、加班費、兼職人員酬勞、生活津貼與其他給與案件之規劃及擬議。 四、軍公教人員保險、軍教人員退休、公務人員資遣、政務人員退職及公教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發給慰問金之擬議。 五、公務人員退休與撫卹之核轉及研…
…四、職務歸系、銓審及請任(免)事項。 五、待遇、福利、各項補助之研擬、審核事項。 六、公務人員及眷屬保險、福利互助、文康活動事項。 七、平時考核、考績(成)、獎懲及法官評鑑事項。 八、差勤、加班管理事項。 九、聘僱人員派充及替代役人員人事事項。 十、人事甄審委員會、考績委員會辦理事項。 十一、法官候補、試署及辦案書類事項。 十二、訓練、進修、研究、講習及輪調事項。 十三、職員退撫…
公立課後照顧班依前條規定收取之費用,其支應之項目,分為下列二類: 一、行政費: (一)行政費包括水電費、材料費、勞健保費、勞退金、資遣費、加班費、獎金及意外責任保險等勞動權益保障費用。 (二)行政費以占總收費百分之三十為原則。但學校委託辦理時,受託人之行政費,以占總收費百分之二十為原則;學校之行政費,以占總收費百分之十為限。 二、鐘點…
宣導活動補助及示範計畫作業補助費用之使用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但不得用於資本支出科目: 一、人事費、加班值班費及業務費:為辦理相關業務所需之人事費、加班值班費、出差費、交通費及油資等相關業務費。 二、依相關規定將受補助經費列入其地方預算及辦理就地審計。 受補助經費之申請撥款資料,應詳列支出用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