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且在施行後第一次移轉或因繼承取得後第一次移轉者。 二、風景區、甲種風景區及乙種風景區,減徵百分之四十。但管制內容與保護區相同者,適用前款規定。 三、住宅區,減徵百分之三十。 四、商業區及社區中心,減徵百分之二十。
…移轉或繼承取得後第一次移轉者。 二、風景區、甲種風景區及乙種風景區,扣除該土地價值之百分之四十。但管制內容與保護區相同者,適用前款規定。 三、住宅區,扣除該土地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四、商業區及社區中心,扣除該土地價值之百分之二十。
本標準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及總經理之酬金。 十一、董(理)事、監察人(監事)之進修情形。 十二、風險管理資訊。 十三、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關係。 十四、申訴處理制度。 十五、推動永續發展情形: (一)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永續發展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條件者,應自一百十三年會計年度起揭露氣候相關資訊(附表一)…
…)及總經理之酬金。 十一、董(理)事、監察人(監事)之進修情形。 十二、風險管理資訊。 十三、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及關係。 十四、申訴處理制度。 十五、推動永續發展情形: (一)公司對環保、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社會公益、消費者權益、人權、安全衛生與其他永續發展活動所採行之制度與措施及履行情形。 (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條件者,應自一百十三年會計年度起揭露氣候相關資訊(附表一)…
…業主管部、會、署、處、局或為省政府,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各目的事業主管處、局,縣(市)為縣(市)政府。 四、關於政府計畫開發新市區、新社區及都市計畫範圍之認定,中央為內政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工務局或都市發展局,縣(市)為縣(市)政府工務局或建設局。 五、關…
…日以前經依法放租之公有土地。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放領: 一、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 二、政府計畫開發為新市區、新社區、新港口、風景區、工業區或其他非供農業使用。 三、政府計畫供公共建設使用或自行開發利用。 …
…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二、關於環境保護之認定,中央為環境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三、關於政府計畫供公共建設使用、自行開發利用、開發新市區、新社區與依法律規定不得私有土地及其他非供農業使用之認定,中央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為縣(市)政府。 四、關於政府計畫開發新港口、風景區之認定,中央為交通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指供農業使用,經依法完成總登記,編定為農牧用地,且在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前經依法放租之國有土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放領: 一、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 二、政府計畫開發為新市區、新社區、新港口、風景區、工業區或其他非供農業使用。 三、政府計畫供公共建設使用或自行開發利用。 四、影響水源涵養、國土保安、自然保育或環境保護。 五、影響國家(自然)公園經營管理。 六、為原住民保…
…纂、印製及發 行等事項。 四、公共服務組:宣傳、行銷、票務、導覽、觀眾服務、志工服務及社區 關係發展等事項。
…校,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 有二千七百平方公尺。 (二) 學生人數逾一百八十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二點 五平方公尺之校地面積。 (三) 學校所在社區公共設施可供學校作為體育教學使用,且能提出同意 使用證明文件,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其校地面積標準, 得酌減該公共設施可提供使用面積之二分之一。但酌減面積不得超 …
…,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 三千三百六十平方公尺。 (二) 學生人數逾二百十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三點五 平方公尺之校地面積。 (三) 學校所在社區公共設施可供學校作為體育教學使用,且能提出同意 使用證明文件,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其校地面積標準, 得酌減該公共設施可提供使用面積之二分之一。但酌減面積不得超 …
…人數在六百人以下之學校,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二 公頃。 (二) 學生人數逾六百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平方公尺 之校地面積。 (三) 學校所在社區公共設施可供學校作為體育教學使用,且能提出同意 使用證明文件,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其校地面積標準, 得酌減該公共設施可提供使用面積之二分之一。但酌減面積不得超 …
… 公頃。 (二) 學生人數逾六百人之學校,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平方公尺 之校地面積。 (三) 農業職業學校應另有五公頃以上之土地,作為實習農場用地。 (四) 學校所在社區公共設施可供學校作為體育教學使用,且能提出同意 使用證明文件,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其校地面積標準, 得酌減該公共設施可提供使用面積之二分之一。但酌減面積不得超 …
私立專科學校之設立標準如下: 一、校地: (一) 學校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四公頃。 (二) 農業專科學校應另有五公頃以上之土地,作為實習農場用地。 (三) 學校所在社區公共設施可供學校作為體育教學使用,且能提出同意 使用證明文件,並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者,其校地面積標準, 得酌減該公共設施可提供使用面積之二分之一。但酌減面積不得超 …
…十四條第一項所稱原住民幼兒,指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二歲至入國民小學前者。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所定優先權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未超過該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一律准其入園。 二、原住民幼兒及其他依法優先入園登記人數,超過該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可招生名額: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採抽籤方式決…
原住民族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應聘請當地原住民族或部落具原住民身分之代表,得以家長、社區人士、部落人士及專家學者之身分參與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其比率由各校自訂。但不得低於十分之一。 原住民族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民族教育課程之教材選編,得以召開會議、辦理公聽會、研討會、說明會、問卷調查、實地訪問或其他適當方式諮詢當地原住民族、部落或其他傳統組織。
…潔 習慣、禮節、社團活動、參與校內外競賽情形及對學校聲譽之影響 等。 (二)服務學習:考量學生之班級服務、尊重生命價值、規劃生涯發展、 提升生活素養、體驗社區實際需求,具備公民意識及責任感等。 (三)獎懲紀錄。 (四)出缺席紀錄。 (五)具體建議。
…人以上未達一千二百六十人者,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一公頃五千平方公尺。 五、學生總人數逾一千二百六十人者,其校地可開發使用面積至少應有二公頃,每增加一名學生至少應增加十平方公尺。 學校所在社區公共設施可供學校作為體育教學使用,且能提出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校地面積標準,得酌減該公共設施可提供使用面積之二分之一。但酌減面積不得超過校地面積之五分之一。
…整潔 習慣、禮節、班級服務、社團活動、參與校內外競賽情形及對學校 聲譽之影響等。 (二)服務學習:考量學生尊重生命價值、規劃生涯發展、提升生活素養 、體驗社區實際需求,具備公民意識及責任感等。 (三)獎懲紀錄。 (四)出缺席紀錄。 (五)具體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