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有 2 部相關法規未顯示
…國進修研究實習要點」及「公教人 員申請出國案件審核要點」規定辦理。 六、設置及應用電腦計畫,應依照「各機關設置及應用電腦管理辦法」辦 理。 七、預算員額異動計畫。 八、長期債務之舉借及償還計畫。 九、請求國庫現金增撥基金計畫。 十、職技訓練計畫。 十一、購置科學儀器計畫。 各非營業基金重要經建投資計畫、重要行政計畫及科技發展計畫以外之公 共工程及各類房屋建築項目…
各主管機關對於所屬非營業基金依第十三條規定陳報之項目,應審核加具 意見,依規定時間核轉及副知各有關機關: 一、固定資產投資、資金轉投資、長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請求國庫現金增 撥基金、設置及應用電腦等計畫,應核轉行政院主計處,其中重要經 建投資計畫,並應核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二、科技發展計畫,應核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
各先期審議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財政部應就各非營業基金之基金增減、餘絀撥補、固定資產投資、長 期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等,提出書面意見,送行政院主計處。 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國家科學委員會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應 分別就重要經建投資計畫、科技計畫及重要行政計畫之審議結果,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