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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49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第38條之1第1 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所竊得之水藍色手
- 刑事判決傷害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61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 三、未扣案之酒瓶1支固為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惟未經扣案, 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現仍存在而無滅失,且無證據證明 屬違禁物,客觀價值輕微,其追徵不具刑法上重要性,爰依
- 刑事判決賭博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64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㈠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查扣 案之簽注單2張,均為被告所有,供其犯本件賭
- 刑事判決賭博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69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㈠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查扣 案如附表編號所示之物,均為被告所有,供
- 刑事判決侵占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78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 均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 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2人於本案侵占
- 刑事判決妨害自由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83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 述理由(須附
- 刑事判決毀棄損壞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85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另被告供本案毀損所用之磁磚,並未扣案,且無證 據認為被告所有而仍存在,及磁磚取得容易,沒收與否亦不 具刑法上之重要性,爰認無予以沒收或追徵之必要,附此敘 明。
- 刑事判決毀棄損壞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90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 述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
- 刑事判決詐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94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服勞役之 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2 項之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 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分別定有明文。
- 刑事判決賭博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95號 · 2024/02/29
。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提出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洪綸謙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03號 · 2024/02/29
所 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第454 條第2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庭提起上 訴,
- 刑事判決妨害名譽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26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
- 刑事判決賭博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27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㈠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為被告張明豐所
- 刑事判決毀棄損壞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28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併均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再斟酌被告本案2次犯行犯罪時間間隔不長, 並自整體犯罪過程之各罪關係、所侵害法益之同一性、數罪 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及罪數所反應行為人人格及犯罪傾向 等情狀,予
- 刑事判決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31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 ,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
- 刑事判決傷害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33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 三、至被告為傷害犯行所使用之手機,雖係被告本案犯罪所用之 物,惟未經扣案,且非屬違禁物,衡以上開物品屬生活中易 於取得之物,其追徵不具刑法上重要性,爰依刑法第38條之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47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 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所竊得之機車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51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 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 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所竊得之電動
- 刑事判決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57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提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81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 ,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