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署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料配比設計、工程施工品質之管理及技術研究發展。 八、汽車交通安全、專業技術訓練檢定及公路人員之訓練。 九、因應數位轉型、氣候變遷及交通科技之公路工程及監理業務事項。 十、其他有關公路工程及監理行政事項。
…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構)隨同業務移撥之適用原法令規定人員,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 一、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佐級以上現職人員,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十八日前,得準用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以下簡稱二類人員轉任辦法)辦理轉任或繼續適用原法令規定。自期限屆滿翌日起,繼續適用原法令者得調任本局及所屬機關(構)其他職務。 二、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導業務。 四、園區綜合管理、財務管理及資料應用。 五、園區投資促進、招商、宣傳、經營輔導及創新發展。 六、工業專用港之設置、興建、營運及管理業務。 七、科技產業園區工商團體業務、進出口業務之行政管理與商工登記、貨品輸出入之審核簽證及原產地證明書、加工證明書之核發。 八、科技產業園區土地使用管制、建築許可及建築管理。 九、科技產業園區工廠設置、勞動檢查及勞工行政業務。 十、其他有關園區…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局為因應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專業人員擔任專利、商標審查工作,其應具備資格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之政策、法規研擬及執行。 二、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計畫之擬定及推動。 三、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事業之管理及其他行政管理。 四、水利、自來水、溫泉管理之科技發展、水文調查、試驗研究、國際合作及資訊管理。 五、水權管理、用水計畫審議與海淡水、再生水等多元水資源利用之技術研發及推動。 六、水資源調查規劃、開發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