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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交訴字第220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均諭 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本件依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序法條文),判決如主 文。 本案經檢察官周彥憑提起公訴,經檢察官朱柏璋到庭執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交訴字第265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 ㈣末查,被告前雖曾因毒品案件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惟自101 年10月25日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未曾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 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交訴字第274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併執行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鄭淑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交訴字第277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而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亦無任何與本案有關聯性的犯罪 行為,此有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因一時失慮,偶罹 本件犯行,惟事後坦承犯行,已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交訴字第277號 · 2024/02/27
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審交訴字第277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坤義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7 5601號),本院判決如下:
- 刑事裁定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202號 · 2024/02/27
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1202號 原 告 許詠涵 訴訟代理人 陳重言律師 翁英琇律師 被 告 楊育維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
- 刑事判決過失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交附民字第748號 · 2024/02/27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 法 官 王綽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非對刑事判決上訴時,不得上訴,並應
- 刑事判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425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暨定其應執行之刑,以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
- 刑事判決詐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598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暨定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而被 告附件犯罪事實欄一、(一)詐得新臺幣(下同)3,000元 ,附件犯罪事實欄一、(二)詐得4,000元,均與同案被告
- 刑事判決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688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柏文提起公訴,由檢察官張維
- 刑事判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731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末按違禁物 ,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1項定 有明文。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總純質淨重達一定數量者,既屬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明文規定處罰之犯罪行為,則該等毒品即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744號 · 2024/02/27
。 本案經檢察官黃偉、陳楚妍提起公訴,由檢察官張維貞到庭執行 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法 官 黎錦福 如不服
- 刑事判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751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以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暨定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
- 刑事判決妨害自由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754號 · 2024/02/27
欄應不為累犯之諭知,附帶 說明。爰依刑法第57條規定,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 被告因起訴所指車資爭執細故,未見克制,而以如起訴所指 之方式恫嚇告訴人,致心生畏怖,且毀損告訴人車輛,所為 皆應予非難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766號 · 2024/02/27
所示 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至被告竊得之錢包(內 有金融卡2張、健保卡及身分證),已發還告訴人,故不予宣 告沒收,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
- 刑事判決妨害名譽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869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 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廖姵涵偵查起訴
- 刑事判決家暴傷害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885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啓聰提起公訴,由檢察官龔昭
- 刑事判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888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楊景舜偵查起訴,由檢察官龔昭
- 刑事判決妨害名譽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904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朱曉群偵查起訴,由檢察官張
- 刑事判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2年度審易字第3928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以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暨定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 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依據刑事判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 序法條),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