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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上訴字第130號 · 2024/02/23
第2項所示。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 9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曹智恒提起公訴,檢察官崔紀鎮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 刑事裁定詐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原上易字第23號 · 2024/02/23
,並通知訴訟關係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64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慧英 法 官 謝昀
- 刑事裁定詐欺等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原上訴字第67號 · 2024/02/23
,並通知訴訟關係人。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64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慧英 法 官 謝昀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原上訴字第77號 · 2024/02/23
第2項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 條、第300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作成本判決。 本案經檢察官卓浚民提起公訴,檢察官黃怡君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3
- 刑事判決妨害性自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原侵上訴字第16號 · 2024/02/23
所示之刑。 (四)不宣告緩刑之理由 按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未曾因故意 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或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5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 罪受
- 刑事判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原金上訴字第8號 · 2024/02/23
第2項所 示,暨罰金執行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附條件緩刑之說明: (一)按現代刑法傾向採取多元而有彈性之因應方式,對行為人所 處刑罰執行與否,多以刑罰對於行為人之矯正及改過向善作 用而定。倘認行為人
- 刑事判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45號 · 2024/02/23
所示之刑,並就罰金部分諭知 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被告不宜為緩刑宣告: 被告及辯護人上訴請求給予緩刑之宣告,然審酌被告本案犯 行,已使如附表所示告訴(被害)人蒙受不小損害,影響社會 秩序
- 刑事裁定因洗錢防制法等附帶民訴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14號 · 2024/02/23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5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9號
- 刑事裁定因洗錢防制法等附帶民訴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15號 · 2024/02/23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5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9號
- 刑事裁定因洗錢防制法等附帶民訴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19號 · 2024/02/23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5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9號
- 刑事裁定因洗錢防制法等附帶民訴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2年度附民字第21號 · 2024/02/23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5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9號
- 刑事裁定因洗錢防制法等附帶民訴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113年度附民字第1號 · 2024/02/23
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14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5號 112年度附民字第19號
- 刑事裁定偽造文書等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2年度原訴字第28號 · 2024/02/23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李宛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
- 刑事裁定聲明異議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2年度聲字第598號 · 2024/02/23
內實際宣示其主刑、從刑之裁判而言,亦即具 體宣示主刑、從刑之法院(最高法院79年度台聲字第19號、 83年度台聲字第45號裁定意旨參照)。依受刑人本件聲明異 議意旨,係其因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案件,經本院以
- 刑事裁定聲請准許提起自訴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2年度聲自字第7號 · 2024/02/23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黃永勝 法 官 陳嘉瑜
- 刑事裁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2年度訴字第483號 · 2024/02/23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莊深淵 法 官 程明
- 刑事判決洗錢防制法等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2年度訴緝字第40號 · 2024/02/23
所示 之刑。併綜合審酌被告所犯各罪反映出之人格特性與犯罪傾 向、刑罰暨定應執行刑之規範目的、所犯各罪間之關聯性及 所侵害之法益與整體非難評價等面向,並兼衡公平、比例、 刑罰經濟及罪刑相當原則,依法定其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3年度交簡字第56號 · 2024/02/23
所示之刑。 三、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 訴。 本案經檢察官戎婕、彭鈺婷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 刑事裁定聲請沒收違禁物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20號 · 2024/02/23
所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第220條、第259條之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38條 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 刑事判決傷害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3年度易字第100號 · 2024/02/23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嘉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