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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 14 筆裁判書提及「執行更生事件」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83號 · 2024/02/29
。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86號 · 2024/02/29
。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6號 · 2024/02/29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民事執行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11號 · 2024/02/27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14號 · 2024/02/27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64號 · 2024/02/27
。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3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2號 · 2024/02/26
。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執行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01號 · 2024/02/17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94號 · 2024/02/17
。 三、另為使聲請人得以習得正確之消費觀念使其得以復歸社會, 重建經濟生活,並確保更生方案之履行,爰依本條例第62條 第2項對聲請人於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 度應受如附件之限制。 四、如不服本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79號 · 2024/02/15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79號 · 2024/02/15
。 四、另按本條例第33條第1項明文規定,債權人應於法院所定申 報債權之期間內申報債權之種類、數額或其順位,此乃債權 人申報債權應遵循之期間,屬於強行規定事項。雖本條例第 47條第5項另規定,債權人清冊已記載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35號 · 2024/02/05
。 三、另為使聲請人得以習得正確之消費觀念使其得以復歸社會, 重建經濟生活,並確保更生方案之履行,爰依本條例第62條 第2項對聲請人於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 度應受如附件之限制。 四、如不服本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51號 · 2024/02/02
…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上列當事人間執行更生事件強制執行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12 月20日所為之裁定,應更正如下: 主 文 原裁定附表中關於「清償成數:7.34%」…
- 民事裁定執行更生事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96號 · 2024/02/02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民事執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