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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225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拾叁萬叁仟柒佰叁拾貳元,其中新台幣叁拾貳萬柒仟柒佰叁 拾肆元部分,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九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274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玖萬零柒佰零捌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六日起至清 償日止,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之利息,逾期未滿六個月者,按上開利息加計百分之
- 民事判決清償借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276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參拾參萬柒仟參佰壹拾元,及自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 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台幣壹拾壹萬參仟元
- 民事判決給付票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279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拾萬元及自如附表所示之各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 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訴訟標
- 民事判決給付票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289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拾參萬伍仟元,及自如附表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訴訟
- 民事判決給付票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289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貳拾參萬伍仟元,及自如附表所示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訴訟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310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伍萬陸仟零貳拾叁元,及其中新台幣壹拾肆萬零伍佰叁拾 壹元自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八點九計算之利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362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貳萬貳仟貳佰捌拾貳元,及其中壹拾壹萬捌仟捌佰伍拾柒 元,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八日起至清償之日止,按日息萬分之五點四計算之利息暨
- 民事判決返還借款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486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陸萬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十九.九九九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起至清償
- 民事判決返還牌照等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16656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應將營業小客車車號B六-九九一號車牌兩面及行車執照壹枚返還原告。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叁萬玖仟零陸拾肆元。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訴訟標的:
- 民事判決損害賠償TPEV 89年度北簡字第7525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訴訟標的及其理由要領,記載 於後: 主 文: 被告乙○○應給付原告新台幣陸佰伍拾貳元,及自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一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
- 民事裁定給付租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89年度店小字第702號 · 2001/01/08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店小字第七О二號 原 告 乙○○ 被 告 甲○○ 右原告與被告間請求給付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 民事裁定返還借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89年度店簡字第518號 · 2001/01/08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店簡字第五一八號 原 告 中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潘隆政 代 理 人 朱文慶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 民事裁定給付票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89年度店簡字第663號 · 2001/01/08
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店簡字第六六三號 原 告 乙○○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 民事判決清償債務TPEV 96年度北簡字第15728號 · 2001/01/08
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事實及其理由要領 ,記載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伍萬柒仟伍佰伍拾陸元,及自民國九 十二年九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十八點二五 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陸仟參
- 民事裁定撤銷除權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88年度上字第33號 · 2001/01/08
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上字第三三號 上 訴 人 甲 ○ ○ 乙○○○ 千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 阿 紗 右聲請人因與相對人丙○○等間撤銷除權判決事件,對於中華民國八十
- 民事判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臺灣高等法院 88年度訴字第166號 · 2001/01/08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八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侯 東
- 民事判決返還牌照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89年度桃簡字第1066號 · 2001/01/08
。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一 月 八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法
- 民事裁定給付會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90年度桃補字第1號 · 2001/01/08
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桃補字第一號 原 告 乙○○ 右原告與被告甲○間給付會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 核定為新台幣肆拾肆萬元,折合銀元壹拾肆萬陸仟柒佰元,應徵第一
- 民事裁定給付會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 90年度桃補字第3號 · 2001/01/08
灣桃園地方法院桃園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桃補字第三號 原 告 甲○○ 右原告與被告乙○間給付會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 核定為新台幣肆拾肆萬元,折合銀元壹拾肆萬陸仟柒佰元,應徵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