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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裁定返還房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年度訴字第3067號 · 2024/02/26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067號 上 訴 人 陳麗芬 被 上訴 人 陳明海 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房屋事件,上訴人對民國113年1月19 日本院111年度訴字第3067號第一審判決不服而
- 民事判決請求違約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年度訴字第3282號 · 2024/02/26
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訴字第3282號 原 告 黃志源 住○○市○○區○○路0段000○0號21 訴訟代理人 朱坤茂律師 被 告 賴伯榮 賴佳欣
- 民事判決拆屋還地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年度訴字第3518號 · 2024/02/26
所示。 二、被告則以:被告於80年間即已興建門牌號碼為臺中市○○區○○ ○路000號之建物(下稱系爭建物)經營牛庒牛肉爐,並做居 住使用,興建之初雖部分占用系爭土地,但原告明知而未阻 止,30餘年
- 民事判決拆屋還地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1年度訴字第3518號 · 2024/02/26
所示。 二、被告則以:被告於80年間即已興建門牌號碼為臺中市○○區○○ ○路000號之建物(下稱系爭建物)經營牛庒牛肉爐,並做居 住使用,興建之初雖部分占用系爭土地,但原告明知而未阻 止,30餘年
- 民事裁定選派清算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字第83號 · 2024/02/26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祥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非訟事件法第175條第1項前段、立法理由、最 高法
- 民事判決支付命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促字第28420號 · 2024/02/26
所之 利息,業據債權人檢附該月份之催繳通知存證信函、社區住 戶規約及債務人之簽收紀錄文件為證,自得作為該部分請求 之釋明,應予准許。而債權人另請求債務人應給付自112年9 月1日起至喪失太舜傳定社區區
- 民事裁定選任未成年子女特別代理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家親聲字第122號 · 2024/02/26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 應繳納
- 民事裁定選任未成年子女特別代理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家親聲字第123號 · 2024/02/26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 應繳納
- 民事裁定拋棄繼承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繼字第4595號 · 2024/02/26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件裁定,得於裁定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向本
- 民事裁定選任遺產管理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繼字第5131號 · 2024/02/26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件裁定,得於裁定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向
- 民事裁定返還擔保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聲字第1660號 · 2024/02/26
第二項 ),㈡132,533元自民國108年6月13日起至109年7月14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主文第四項)。是本件因假扣押 所受之損害額(132,533+7,226=139,759)既已確定,相對
- 民事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聲字第1727號 · 2024/02/26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 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 民事裁定返還擔保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聲字第1747號 · 2024/02/26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鍾若凱
- 民事裁定返還擔保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聲字第1895號 · 2024/02/26
所示之擔保金,依前開規定,應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106條前段、第10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定 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 民事裁定返還擔保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聲字第1963號 · 2024/02/26
所示之擔保,並以本院107年度存字第341號擔保 提存事件提存在案。茲因該事件受擔保利益人即相對人業已 同意聲請人取回上開擔保金,並提出同意書、印鑑證明為憑 ,為此聲請返還擔保金等語。 三、本院依職權調閱前開
- 民事裁定返還擔保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聲字第1986號 · 2024/02/26
所示之擔保金,關於相對人 陽信商銀部分,堪認合於首開民事訴訟法第106條準用第104 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予准許。 四、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
- 民事裁定收養認可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司養聲字第318號 · 2024/02/26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件裁定,得於裁定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向本
- 民事判決離婚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婚字第155號 · 2024/02/26
第1 項所示。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78 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 民事判決離婚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婚字第506號 · 2024/02/26
第一、二項所示。 貳、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 參、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請求與被告離婚,為 有理由: ㈠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
- 民事裁定暫時處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2年度家暫字第87號 · 2024/02/26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顏銀秋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