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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50號 · 2024/02/27
所示之 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犯罪所得已實際合 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51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53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 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所竊得之機車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54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 ,並均諭知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又依前開臺灣 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之記載,被告本案所犯之罪與他罪 符合刑法數罪併罰規定,依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 號裁定意旨,為被告之利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55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又依前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之記載, 被告本案所犯之罪與他罪符合刑法數罪併罰規定,依最高法 院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裁定意旨,為被告之利益等,故 本
- 刑事判決賭博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57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 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
- 刑事判決傷害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59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 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 ,被告許寶元固持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所載之椅子,
- 刑事判決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60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65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所得已實際 合法發還被害人者,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前段、第5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所竊得之腳踏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66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第38條之1第1 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所竊得之如檢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70號 · 2024/02/27
所 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74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 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75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 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81號 · 2024/02/27
所示 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二項之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 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所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84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 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三、沒收 ㈠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 ,扣案之竊盜工具釣魚線黏貼膠帶4個係被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92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如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庭提起上 訴,上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396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
- 刑事判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12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向本庭
- 刑事判決偽造文書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18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以資懲儆。 三、扣案之偽造車牌號碼「BBS-3868」號車牌2面,均為被告所 有且為本案犯罪所生之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之規 定,宣告沒收之。 四、依刑事訴訟法
- 刑事判決竊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2年度簡字第1448號 · 2024/02/27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 三、沒收: ㈠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刑法第38條之1第1 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查被告所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