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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裁定請求賠償損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61號 · 2024/02/29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61號 原 告 蕭秀鳳 被 告 潘美琪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審
- 刑事裁定請求賠償損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77號 · 2024/02/29
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77號 原 告 宋家明 被 告 林淑芬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 刑事裁定撤銷緩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撤緩字第37號 · 2024/02/29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藍雅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刑事裁定撤銷緩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撤緩字第46號 · 2024/02/29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陳布衣 得抗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刑事裁定撤銷緩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撤緩字第52號 · 2024/02/29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蔡旻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刑事裁定撤銷緩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撤緩字第64號 · 2024/02/29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林大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刑事判決侮辱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易字第272號 · 2024/02/29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呂宜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
- 刑事判決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易字第310號 · 2024/02/29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9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陳品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
- 刑事判決妨害公務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易字第48號 · 2024/02/29
所示之 刑,及依刑法第51條第6款規定定應執行之刑,並就各宣告 刑與應執行之刑,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均諭知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6條、第284條之1第1項第1款、
- 刑事判決過失傷害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106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 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 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須附繕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178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併諭知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 述理由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19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有期徒刑 易科罰金、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 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193號 · 2024/02/29
所示 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 由,上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236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 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238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併分別諭知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及罰金易 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警惕。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249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 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㈣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此次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 ,念其犯後尚知坦承犯行,信經此偵、審程序後,應能謹慎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251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 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255號 · 2024/02/29
所示 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 訴狀(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256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依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諭知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㈡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 免後,驅逐出境,刑法第95條定有明文。被告為越南籍之外 國人,雖因本案公共危險
- 刑事判決公共危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年度桃交簡字第260號 · 2024/02/29
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罰金易服勞 役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